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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方燕烤猪蹄因商标未成功注册深陷“加盟骗局”

发布日期:2017-9-30 浏览次数:2395

                                  合肥方燕烤猪蹄因商标未成功注册深陷“加盟骗局”

 

       合肥“方燕烤猪蹄”自2013年开业以来,一直是合肥“十大排队小吃之一”,深受合肥市民追捧。然而,被誉为创业神话的“方燕烤猪蹄”近日却因为商标尚未注册成功深陷“加盟骗局”。

安徽合肥方燕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回应称,商标尚未注册成功一事,在合同中已经提前告知,因此公司并不存在欺诈行为。

“方燕烤猪蹄”被指“加盟诈骗” 加盟商步行街举横幅维权

曾经风靡合肥的创业神话“方燕烤猪蹄”,开业一年来,一直是众多合肥市民喜欢的小吃之一,全国各地的加盟店也迅速增至几百家。然而,近期微博上关于合肥方燕烤猪蹄加盟商在步行街举牌维权的微博引起很多“方燕猪蹄迷”的关注。微博上发布的现场图片中,加盟商在合肥步行街方燕烤猪蹄店铺前举起白底黑字横幅,“骗子方燕烤猪蹄焦正芳(方)还我血汗钱”。

除现场照片外,微博上还有一份来自QQ空间截图的《方燕考(烤)猪蹄非法招收加盟商危害加盟商陈情书》图片。陈情书中指出,由焦正方所开设经营的方之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之燕),于2014年3月份开始对外招收加盟商,将其所经营位于合肥市淮河路步行街的方燕烤猪蹄对外公开招收加盟店,加盟金5万至10万不等。

加盟时约定根据行政区进行区域保护,同一签约行政区内,方之燕不得再授权其他加盟店,以保护该区域之加盟商权益。但是他们发现各地在同行政区均出现多家名称、商标、装修均与“方燕”烤猪蹄完全相同的店铺,经查证为北京方燕烤猪蹄。北京方燕烤猪蹄亦宣称其拥有商标权,且已申请注册,由北京方燕烤猪蹄所授权的各地“方燕烤猪蹄”亦能提供北京方燕烤猪蹄申请注册商标文件。

陈情书中表示,“经向合肥方之燕食品有限公司经营者焦正方查证,才被告知合肥“方燕烤猪蹄”商标尚未申请核准,导致各加盟商家未得到如加盟时所约定之区域保护权益。”

陈情书还指出,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经查合肥方之燕食品有限公司,并未符合该条例。”

由于该陈情书并未注明来源,记者无法联系到陈情书的作者。随后,记者尝次联系微博发布者,也未能得到回应。

回应:与商家是合作关系 不存在欺诈行为

根据陈情书中说明的内容,记者在安徽省工商局网站上查询到,以焦正方为法定代表人注册的公司一共有三家,分别是安徽合肥方燕食品有限公司、安徽合肥方燕食品有限公司二店、安徽合肥方燕食品有限公司三店,注册时间分别为2014年3月7日、2014年5月13日以及2014年8月11日。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中“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的规定,安徽合肥方燕食品有限公司三家注册公司都未达到“经营时间超过1年”的期限。

对此,安徽合肥方燕食品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提供了一份“方燕烤猪蹄合同书”。安徽合肥方燕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焦正方表示,公司与商家签订的并不是加盟合同,而是“合作经营许可协议”。

该合同书中第三条商标一项中指出,“甲方正在申请方燕烤猪蹄注册商标,并且该商标已经预核准,待该商标正式注册后,甲方正式签订授权协议,许可乙方使用。甲方在本授权许可合同范围内所作出的任何许可均不构成对‘方燕’这一注册商标的商标专用权及相关权益的转让,乙方及其店除行使其在本特许合作经营范围的权利外,无权以任何方式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方燕’字样。”

焦正方认为,方燕公司在与商家签定合同以及合同内容中从未隐瞒过其公司商标尚未申请成功一事,“在签定合同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也是人手一份”,所以并不存在欺诈行为。

 

 

(双赢知识产权代理人,摘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