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该叫停了
据相关媒体报道,针对长期以来“驰名商标”概念被严重异化,“著名商标”“知名商标”被当成一种荣誉的错误倾向,国家工商总局日前正式叫停了地方政府商标评选认定。
“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还有“免检产品”等,各级政府部门主持的品牌评选认定,一度让人眼花缭乱。客观而论,其中不乏良好的用意:一方面鼓励企业争先创优;另一方面引导消费者。尤其是在市场经济起步阶段,这种评定可以算作一种有益的尝试。
但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官方的品牌评定越来越凸显出弊端:其一,评定的公平公正难以保证,可能导致弄虚作假乃至权力寻租;其二,即使评定是公平公正的,但静态的评定无法跟上动态的产品品质;其三,这种评定相当于政府为企业背书,一旦相关品牌出现问题,势必连累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其四,这种评定让相关品牌获得竞争优势,对其他品牌则构成一种不公平竞争。
教训是惨痛的,远的如三鹿奶粉事件,近的如西安地铁电缆事件。正是鉴于这些问题,近十年来,官方的品牌评定呈缩减之势。“免检产品”“名牌产品”已成历史名词,“驰名商标”也被禁止使用,在此背景下,由省级工商部门认定的“著名商标”,以及由地级市工商部门认定的“知名商标”,显然也走到了历史的尽头。
一种商标是否驰名或著名、知名,应该由市场竞争说了算。行政力量的退出,反倒有利于促进市场竞争、维护市场公平,进而倒逼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打造被市场和消费者认可的驰名、著名、知名商标。
针对长期以来,驰名商标概念被严重“异化”,著名商标、知名商标被当成一种荣誉,由地方政府评选认定的错误做法,国家工商总局日前正式“叫停”。工商总局已要求,规范驰名商标、暂停著名和知名商标认定。总局局长张茅明确指出:要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发挥企业作为商标品牌建设的主体作用,使市场和消费者成为品牌价值的最终裁判者,改革政府评选认定的传统方式。
“叫停”地方政府评选认定著名商标、知名商标,是一种必要的纠偏。著名商标、知名商标本只是市场荣誉、商业概念,不应是官方荣誉与官方概念。由官方评选认定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就有让公权力为市场和商业做主之嫌。政府为企业背书,就有可能伤害市场的公平竞争。比如,有关部门选择性支持一些企业,不仅认定其为著名商标、知名商标,还给予大量的优惠政策,赋予特殊的市场通行证,对其他合法企业而言,就是不公平的。
尤其可怕的是,有些地方政府评选认定著名商标、知名商标之后,那些所谓的“著名”“知名”企业相当于拿到一把“尚方宝剑”,自认有政府颁发的“金字招牌”罩着,极可能醉心于投机取巧,过度谋取利益,进行不正当竞争,同时损害消费者利益,甚至带来更为严重的社会风险,有损政府公信力。比如西安地铁的某品牌“问题电缆”,就曾被评为“陕西省著名商标”,对政府信誉造成的负面影响何其大哉?
可见,工商总局叫停地方政府评选认定著名商标、知名商标,无疑是扭转商标品牌建设偏差的务实之举。当然,叫停之后还当继续简政放权,让著名商标、知名商标与政绩脱钩――不搞某某省、市、县(区)拥有多少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之类的比较、宣传与竞赛。近年来,许多地方政府都提出了商标战略,试图以“驰名”“著名”“知名”带动企业的产销量增长,甚至在商标评选认定上下任务、定指标,如此,怎么不会鱼龙混杂、滥竽充数?
针对长期以来,驰名商标概念被严重“异化”,著名商标、知名商标被当成一种荣誉,由地方政府评选认定的错误做法,国家工商总局日前正式“叫停”。工商总局已要求,规范驰名商标、暂停著名和知名商标认定。总局局长张茅明确指出:要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发挥企业作为商标品牌建设的主体作用,使市场和消费者成为品牌价值的最终裁判者,改革政府评选认定的传统方式。
“叫停”地方政府评选认定著名商标、知名商标,是一种必要的纠偏。著名商标、知名商标本只是市场荣誉、商业概念,不应是官方荣誉与官方概念。由官方评选认定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就有让公权力为市场和商业做主之嫌。政府为企业背书,就有可能伤害市场的公平竞争。比如,有关部门选择性支持一些企业,不仅认定其为著名商标、知名商标,还给予大量的优惠政策,赋予特殊的市场通行证,对其他合法企业而言,就是不公平的。
尤其可怕的是,有些地方政府评选认定著名商标、知名商标之后,那些所谓的“著名”“知名”企业相当于拿到一把“尚方宝剑”,自认有政府颁发的“金字招牌”罩着,极可能醉心于投机取巧,过度谋取利益,进行不正当竞争,同时损害消费者利益,甚至带来更为严重的社会风险,有损政府公信力。比如西安地铁的某品牌“问题电缆”,就曾被评为“陕西省著名商标”,对政府信誉造成的负面影响何其大哉?
可见,工商总局叫停地方政府评选认定著名商标、知名商标,无疑是扭转商标品牌建设偏差的务实之举。当然,叫停之后还当继续简政放权,让著名商标、知名商标与政绩脱钩――不搞某某省、市、县(区)拥有多少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之类的比较、宣传与竞赛。近年来,许多地方政府都提出了商标战略,试图以“驰名”“著名”“知名”带动企业的产销量增长,甚至在商标评选认定上下任务、定指标,如此,怎么不会鱼龙混杂、滥竽充数?
总结:
把评价商标的权力交还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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