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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迪士尼”商标专用权 一企业被罚5万元

发布日期:2016-11-18 浏览次数:1454

     上海迪士尼乐园今夏正式开园,徐州某知名地产企业为了给旗下楼盘宣传,借势炒作组织了“梦幻迪士尼,玩转嘉年华”的主题活动,结果因为构成商标侵权,被徐州市工商局处罚50000元。

 
    据了解,9月1月,徐州某地产商的公众号开始用“梦幻迪士尼,玩转嘉年华”的标题默默刷屏,而这一切都被迪士尼商标注册人委托的代理公司默默记录下来。近日,该代理公司向徐州市工商局商标处投诉,举报该地产商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迪士尼字样在微信等媒介上从事营销活动,已经构成了商标法规定的侵权行为。
 
    徐州市工商局的办案人员随即展开调查,发现举报属实,执法人员立即采取技术手段,对种种违法行为进行了证据固定。最终,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认定该地产商的行为构成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鉴于该地产商组织的活动尚未开展,且在案件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执法人员依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宣传单170张和入场券420张,并对该地产商给予50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