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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如何降低风险

发布日期:2016-7-17 浏览次数:1421

           注册商标如何降低风险

      注册商标存在着申请风险,众所周知。但是,也有部分注册人不理解,我申请了商标,钱也花了,不成功应该退费用?或者,再申请应该免费等等。

      今天,我们一起来探讨这个问题问题。

    既然,我们又不能百分百申请成功,我们的注册申请人在注册时,就应该考虑降低风险。1,商标查询盲期。商标注册时,申请人最担心的就是商标注册失败问题,造成商标注册不成功的原因有很多,除了来自申请人自身的主观原因外,在商标申请过程中也客观存在着很多无法避免的原因,矛与盾从商标注册的查询期、审查期以及后期的公告期三个阶段来讲讲商标注册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风险及应对方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从中提高商标的通过率。企业或个人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可与他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已注册的或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否则商标注册申请将由商标局予以驳回,不得申请。很多申请人并不知道,即使在商标局的网站上进行了查询也不代表100%没有相同或近似。这是因为商标查询存在一个“盲期”。查询近似商标的主要依据就是检索商标局内计算机数据库中的各类申请信息,申请资料都需要人工一一进行分类并通过扫描输入商标局数据库,因此,各类商标申请文件从商标局接收之日到可以从计算机数据库中检索到需要一定的周期,这个信息输入周期一般在36个月,这就是通常所说的查询盲期。注册商标时,查询盲期造成了在先商标信息的不完整性和滞后性,盲期内的商标信息是任何人都无法查询到的,这就出现相同或近似的风险。2,近似的风险判断。注册商标是否近似,不能通过机器或程序去判断,而是由商标局的审查员根据《商标审查准则》,以及相关标准独立审查决定,由于不同的审查员在专业、知识面、工作经验等方面的差异,对商标的近似判断受到审查员主观因素的影响。商标是否存在近似对商标注册成功与否起着决定性的影响,还有就是类别所涉及的行业性质、商品与服务特点的不同,因此每个类别的审查员对审查尺度的把握也有所不同,而商标局会根据情况临时抽调一些审查员支援其他积压文件过多的审查类别,这就会造成一定程度上的审查尺度宽严不一,从而影响商标注册的成功率,同时商标审查员的主观判断对商标注册带来的风险也是无法避免。3,公告期内存在有异议的风险。《商标法》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在通过商标局初步审定之后有一个为期三个月的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等相关人员均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条款对该商标提出异议,在三个月的公告期内,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可能因为驰名商标保护、商标被抢注、近似商标、申请在先等原因提出异议,除此之外,任何人均可以商标不具有显著特征等原因向商标局提出异议。一旦商标被提异议,异议商标就会进入漫长的异议程序中,商标局收到异议后会让申请人进行答辩,然后综合材料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裁定,也就是说,公告期内的异议风险也是有的。

   因此,在我国商标注册程序中,遵循“申请在先原则”, 商标名称“撞车”的几率增大,而且如今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抢注商标等现象屡禁不止,也就是说,商标先注先得,及时注册,一旦确定了商标名称就要先下手为强,切莫犹豫,第一时间进行注册,降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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