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安徽盛唐:你单位申请36类商标,部分驳回及分割申请公告
发布日期:2016-3-7 浏览次数:1674
安徽盛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请的第36类“盛唐咨询及图形”商标,国家商标局作分割申请决定:
1:商标申请人如果对本驳回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在复审及诉讼期间,初步审定的部分暂不公告。
2:商标注册申请人需要分割的,应当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十五工作日内向商标局提出分割申请。商标局公害申请对初步审定的部分生成新的申请号,并予以公告;对驳回的部分保留原申请号,可继续进入复审及诉讼程序。
特此通知!
安徽双赢知识产权有限公司法务部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