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项目申报

合肥市级高新技术企业

发布日期:2015-11-3 浏览次数:2315

 一、评审内容
  1、在本市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产权明晰、管理规范,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生产、开发高新技术产品为主的企业法人,且尚未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3、近二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符合如下要求之一:一项授权或进入实审期的发明专利;五项以上授权的其他自主知识产权(包括五项)。主要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国家一、二类新药;???
  二、合肥市高新技术企业所需基本材料
  1、申报材料真实性申明(附件4);
  2、企业填报《合肥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书》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4、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研究开发费用自查报告、近两年来取得的授权知识产权证书;
  5、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项目证明材料(包括立项批复、立项报告);
  6、近2年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汇总表及转化结果证明材料(主要指产品证明材料,包括产品检测报告、测试报告、销售合同、增值税发票等,还可附上产品用户意见、照片、查新报告、新产品证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