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说明

发布日期:2015-12-4 浏览次数:3416

 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是产品专利申请。

  授予实用新型专利的条件:

  1、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2、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是指该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所须提交的材料:

  1、实用新型专利的名称;

  2、实用新型专利所属技术领域和背景技术;

  3、完成本实用新型的目的;

  4、达到本实用新型目的的技术方案:产品实用新型要求详细描述产品的结构组成;

  5、附图(一定要求有附图):能清楚看到产品的结构,分清各零部件的连接关系,可为分解图、剖面图等;

  6、具体实施例(完成本实用新型的具体的实施方式);

  7、本实用新型能够达到的最佳效果;

  8、申请人为单位的需要单位盖章;申请人为个人的需要个人签字;

  9、申请人为单位的需要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10、提供清楚的申请人名称、详细地址、电话、邮编、设计人名称等材料。

  外观设计专利须知

  委托我司办理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请按照下述要求办理有关委托手续:

  一、填写《申请专利指令函》或提供申请人的姓名或公司名称(全称)、地址、邮编;设计人的姓名、地址、邮编;办理该外观设计联系人的电话、传真、联系地址;

  二、填写《专利代理委托书》

  请使用由我所提供的《专利代理委托书》书式;

  请参照该《专利代理委托书》背面的“填表注意事项”填写;

  三、提供该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一式三份)

  图片或照片是指该外观设计产品的六面正投影视图(即:主视图、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仰视图、)和立体图,如果视图是对称的,可以省略一幅视图,但需要用文字说明;上述图片或照片中的视图尺寸比例要一致,图片或照片的尺寸大小应当在3cm×8cm与15cm×22cm之间;图片或照片的背景应是单色,该背景不得有与本外观设计无关的其它物品或图案;要求保护色彩的外观设计, 要提交彩色图片或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