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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节能与生态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5-15 浏览次数:4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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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报送2017年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项目进展及2018年重点项目谋划情况的通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节能与生态建设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皖发改环资〔2017〕840号)文件要求,现就申报2018年节能与生态建设专项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重点支持生态文明建设重大项目实施、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模式研究、体制机制创新研究等。 
资金支持的具体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降耗、环保、安全等要求,项目方案合理可行,具体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项目前期工作,包括核准、备案、土地、规划、环评、能评、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等条件基本落实;项目已具备开工建设条件或已开工建设等。对已获得省发改委及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予重复支持。 
二、申报要求和材料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需提供以下材料: 
1. 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2. 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建设背景、建设规模、总投资、进展情况、资金来源、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预期效果等; 
3.企业法人经营执照(复印件); 
4. 项目备案、核准或审批,土地,规划,环评,节能,施工许可等项目前期批复文件; 
5. 项目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的证明材料; 
6. 项目单位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三、其他要求 
请于3月28日下午下班前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一份)报至经贸局项目处,同时发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卢晨晨 联系电话:65324525 
邮箱:87774656@qq.com 
2018年3月21日